参考:美国宪法中的权力分立
概述
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 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Power tends to corrupt,absolute power corrupt absolutely). -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
在美国宪法里,权力分立这词从未出现,但其有着清晰的指示。其指出“所有立法权力皆由美国国会所有”、
“行政权力则由美国总统所有”、“司法权力由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宪法通过将政府权力一分为三,以达至权力制衡,防止权力集中与滥权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力三分,而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
但是大部分州政府均奉行权力分立,有着行政机关、州议会(除内布拉斯加州的一院制议会外,
均实行两院制州议会,即州参议院和州众议院)、与州最高法院。虽然美国长期奉行权力分立.
美国宪法里的权力分立
立法权
美国国会
拥有惟一
的立法权力.
行政权
美国总统
拥有行政决策权
,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法律之忠实执行”。
司法权
司法权
为审判案件与争论的权力;其由美国最高法院
与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
所有。
权力制衡
行政:执行及强制实施由国会制定的法律
权力制衡部分:
1.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
2.可以签订条约
3.可以提名联邦大法官
立法:由众议院及参议院组成
有制定法律,宣布开战,征税及分配预算的权力.
权力制衡部分:
1.国会有权推翻总统的否决权,只要有2/3以上的国会议员投赞成票.
2.但需经过参议院2/3以上议员投票同意
3.但必须经过参议院批准
4.可以弹劾联邦官员
5.可以同意或驳回总统的提名人
6.可以强迫调查中的相关人员出庭作证及出具证物
司法:可以解释法律或者宣布违宪
权力制衡部分:
1.必须接受国会监督弹劾
这些部门在各自运作时,会发生摩擦
但是这三个部门的认可是制定,执行,以及管理法律必须的过程.
监督权:监督权也被称为第四权,比如媒体,个人监督到匿名举报平台举报(比如维基解密)
1.独立
2.免于审查